报考省外艺术院校部分考生须参加广东统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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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3:25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凡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报考非独立设置的省外艺术院校专业(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承认单考成绩。由于目前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尚未能覆盖到艺术类所有专业,因而存在涉及专业如何认定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省招生办近日特就认定办法发出补充通知:
一、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省外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钢琴、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单考院校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单考院校成绩为依据。 二、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省外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单考院校的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涉及到的专业,其录取以单考院校成绩为依据。 三、省艺术类术科统考结束后,省考试中心将向合格考生发出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合格证,考生可持统考合格证参加外省相关院校(专业)的单独考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