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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医院”的旋涡与改革的新路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3:2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郭松民(空军某部 教员)

  在崇明务工的叶雨林女士与丈夫叶浩魁,不久前掉进了民营的上海长江医院的旋涡中:已经怀有身孕的她和丈夫被该院的“专家”分别诊断为“女性原发性不孕”和“男性不
育”,治疗5天,花了3.5万余元。钱虽然花得很冤枉,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因为让即将临盆的叶雨林最担心的是:吃了那么多治不孕症的药物又做了各种治疗,对肚子里的孩子会不会有影响?(《市场报》1月25日)

  我不知道那些笃信“市场万能”的人该如何解读这一事件?反正在我看来,“看不见的手”这次肯定是失灵了:长江医院肆无忌惮地利用了自己和求医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没有表现出对求医者“用脚投票”的任何惧怕。也许在经过长时间的反复博弈之后,医院最终会认识到,尊重医德是符合自己的利益的。但病人们呢?对医院来说这是“一次”,对病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一生”。求医毕竟不是买皮鞋,不满意也无法退货,这些求医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充当了民营医院的“学习成本”,这对他们公平吗?

  我感到不解的是:对民营医院可能出现的这些问题,为什么不能未雨绸缪,事先就建立起严密的法律、法规严阵以待呢?民营医院在中国固然属于改革中的新事物,但在国外不是源远流长吗?在这个问题上,为什么不充分利用我们的“后发优势”呢?

  对这些问题之所以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我以为除了对市场自发博弈的盲目迷信之外,还在于我们没有意识到,改革早已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主要由理想主义者推动的状态,嬗变为今天由各利益集团合力主导的状态,所以对摸着石头过河,凡事先做起来再说这一改革初期行之有效的策略,进行了僵化的理解。

  由于“规范”总是跟在“行动”之后,结果就出现了这样一些匪夷所思的怪现象:在对国企改革进行规范之前,国企差不多已经被卖光了;在对城市拆迁进行规范之前,不该拆的也已经拆得差不多了;在“环评风暴”刮起之前,江河湖海也已经被污染得差不多了,等等。改革由此成了一部分强势集团剥夺其他群体的借口,这既败坏了改革的声誉,也使那些改革中的新事物,如民营医院等,未熟先烂,背负上了原罪,给自己的未来投下了长长的阴影。

  为中国的改革能够继续顺利进行考虑,今后中国的改革,应该走出一条先立法、后改革的新路径,任何一项改革措施,如果不充分考虑其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不经由其涉及的各利益相关方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肯定下来,就不要急于先出台。否则的话,无论看起来多么有希望的改革举措,其最终命运,还是会像叶雨林腹中的胎儿一般,面临着畸形或流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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