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子女上学多交400元 只因证件已过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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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7:0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徐玲玲 刘蔚丹 报道:“暂住证刚办好,就业证又不符合要求,我这借读费到底能不能退呀?”家住洪山鲁巷的曾女士此间就此向记者抱怨,学校老师答应办好暂住证就退借读费,而暂住证交了,老师又挑就业证的错,没有退款。 曾女士介绍,12日,她送孩子到南望山小学报名,因没有暂住证,先交了400元借读费,当时班主任承诺,此费可在办理暂住证后退还。次日,曾女士补办了暂住证,去学校要
该校一名王姓负责人对记者称,他们学校是洪山区教委指定的可接纳农民工子弟的学校,持有效暂住证和就业证的农民工的子女,可免除相关费用在该校就读。而曾女士的暂住证和就业证有效期都是2004年底,故不符合要求。 经记者协调,曾表示尽快去办理新的就业证。记者发稿时,王校长来电称,那400元借读费已经退给曾女士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