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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8•24”交通事故车主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2:45 汉网

  (记者吕宗恕 通讯员龙云 李利冰)利川“8·24”特大交通事故车主陈兴明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案,于2月16日上午在利川市法院受审。

  2月16日上午,检方指控重庆司机陈兴明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审理中,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提交的假线路牌、印章等证据全部认可。

  据了解,2003年1月,陈买了一台大客车,挂靠云南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从事长途客运经营,其核准经营的线路为“昆明至重庆”、“昆明至永川”。

  为了营运方便,陈先后在重庆、昆明两地委托他人刻制了“石咀安检”、“昆明地区交通运政管理处客运业务专用章”、“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印章各一枚,并委托他人印制了空白“省际包车”线路牌20份。

  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陈利用这些印章、空白线路牌,伪造了“昆明至九寨沟、米亚罗、峨乐、四姑娘”等地的省际旅游包车线路牌等。

  2005年8月,陈持伪造的线路牌,聘请驾驶员宋富明(另案处理)驾驶大客车从事四川泸州至浙江省温岭的长途客运。

  该车从浙江温岭市返回四川泸州市途中,于8月24日在利川市境内翻车,造成15人死亡、3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去年8月25日,利川警方将陈刑事拘留。去年11月23日,陈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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