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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伤他人入狱反索百万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4:08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实生生龙国栋报道一名男子涉嫌伙同他人持刀砍伤多人并致一人死亡,事发一年多后,这名男子竟以多名“兄弟”因这起事故身陷监狱为由,向另一被害人索取高达130万元的补偿。前日,这名男子和他的一名同伙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该男子被指控同时犯有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

  该男子叫詹百练,2003年6月,詹百练的同乡与他人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分别
请人出面调停,对方调停人为詹挺(化名)。当时调停没成功,双方却因此结下仇恨。2003年7月20日晚,詹百练与罪犯刘某等人在罗湖区金龙玉凤歌舞厅唱歌。23时许,詹百练等人约詹挺到该歌舞厅解决矛盾,詹挺即与被害人詹益然(化名)等人驾车前往。当詹挺与詹益然等来到金龙玉凤歌舞厅外时,与詹百练等人相遇,双方发生争斗,詹百练与刘某等人手持事先准备好的砍刀追砍詹益然、詹挺等人。詹益然被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詹挺受伤。

  此事发生后,刘某等人被抓获并获刑。2005年3月至5月间,詹百练又多次致电另一被害人詹严民(化名),称由于詹严民在上述追砍案件中为詹挺出谋划策,使其多名“兄弟”入狱,詹严民应该对此做出赔偿,并以詹严民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为要挟,威逼詹严民支付130万元作为补偿费。4月19日,詹百练委派本案另一被告人詹延炳到詹严民位于盐田的工地,要求收取补偿费,未果。5月7日12时许,詹百练偷偷来到该工地收取补偿费时,被公安人员抓获。5月11日,詹延炳也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詹百练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詹百练和詹延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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