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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毕谎称肚子疼敲诈小店一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4:08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江南通讯员张奇陈光辉杨勇报道2月14日,一名男子在宝安一蒸饺店进食后,协同同伙以进食该店食物后肚疼为由向店主所要1万元赔偿。事后,宝安警方公明派出所经审理发现,这伙人已犯案8宗。

  事发当日,一名男子来到公明田寮一间蒸饺店内进餐,点了饺子和炖汤。过了一会,这名男子用餐完毕,突然说肚子疼,表现出一副十分痛苦的样子,并称是吃了店里的食物
才肚子疼的。男子要求店主邱先生带他到公明人民医院检查,还叫来五六名男子,要求邱先生支付人民币一万元作为补偿。邱先生事后觉得事出蹊跷并报警,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在辖区内展开排查工作,于事发第二天晚上11时多,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查,涉嫌敲诈勒索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对敲诈邱先生一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2006年1月至今在公明、东周、玉塘、黄田派出所辖区实施敲诈勒索、抢劫、销赃的案件共计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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