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拒绝登机延误治疗续:取得关键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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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22:44 北方新报 | |||||||||
《西部商报》消息 甘肃省酒泉市少女小晴截肢事件引起全国众多媒体关注,其代理律师张起淮2月18日在酒泉市人民医院取得关键性证据,小晴完全符合登机的要求。 当日12时,小晴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来到酒泉市人民医院,当初参与救助小晴的徐丽华护士长和主治医生王朝辉配合张起淮进行取证。王朝辉说,当时小晴出车祸后小腿粉碎性的断开,家人要求转到兰州军区总医院进行治疗,当时小晴只不过是腿部局部性的受伤,医
后在小晴家长的要求下,王朝辉给小晴开了可以登机的证明。针对海南航空公司所谓多尼尔328机型不具备承运担架旅客的运输条件的说法,张起淮律师说,通过他对医院的取证,证实小晴根本不是担架旅客,完全符合登机的要求。张律师2月19日到嘉峪关机场取证。 (菲 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