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安全感较低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给予黄牌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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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5:55 三秦都市报 | |||||||||
在创建平安工作中,工作措施不力、社会治安状况不好、公众安全感较低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被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创建成效成为衡量政绩重要指标 据了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工作不力给予“黄牌警告” 建立平安建设警示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社会治安状况不好、公众安全感较低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严格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及格,或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并根据《西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作出相应处理。 群众满意率连续两次末位“一票否决” 市、区(县)每年开展一次“公众安全感”调查活动,由市综治办、市统计局联合成立市“公众安全感”调查工作机构,负责制订并落实全市年度“公众安全感”调查活动实施方案。要不断改进调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调查的指标体系,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逐步规范调查分析活动。对群众满意率排名处于末位的区(县)、街道(乡镇),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警示”,对连续两次处于末位的区(县)、街道(乡镇),由上一级综治委对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