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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奸强迫卖淫 两恶棍受法律制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1:2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为谋取不义之财,用迷药将一女青年迷倒后对其实施强奸,后又强迫其卖淫。2月13日,被告人周孟、李春海被丰顺县人民法院分别以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周孟、李春海均系广西省桂坪市人,2005年8月份,两人以打工为名,预谋骗同乡女青年吴某到丰顺县卖淫。同年9月26日,李春海把吴某骗到丰顺,在丰顺县汽坑镇一出租屋
内,周、李两人把准备好的“三唑仑”药粉暗中拌入青瓜汁中给吴某喝下,吴某被迷倒后,周、李两轮流对吴某实施奸淫。吴某醒来后,周又用照相机对其拍了一张裸照并拿走吴某衣服,以此胁迫她去卖淫,否则要将裸照发布在网上和寄到吴某家去。后吴某乘周、李不备之机跑到外面报警,次日周孟、李春海被公安机关抓获。(罗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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