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为举报被调去看门 单位:不存在打击报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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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1:2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反映了领导迟到早退的问题后,我就被调去看了6年的大门。”说着说着,林原(化名)在电话那头竟然哭了起来。 困惑:难道举报害了自己 林原是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员。
1999年,他在公司工会担任宣传干事。那年的一段时间里,他发现一干部经常迟到早退。“后来我了解到迟到早退是因为家里搞装修。但是不能因为私事就不管单位的事情啊,因此我写了信,把事情反映到公司领导那里。”林原告诉记者,公司领导很快作出了处理,对该干部作出了降级处分,并调离了岗位。 林原说,这件事情发生后,有人开始在他面前指指点点了。“这种爱打小报告的人怎么能够放在领导身边呢。”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林原有点不能接受了。“我被安排到了安检护卫部,具体职责就是守大门。”林原的工资也从原来的1600多元降到了1100多元。这门一守就是6年,飞行员出身的林原认为这个工作岗位限制了自己的才华,他不明白领导为什么安排自己去守门。“其实这种岗位上单位基本都是用一些临时工,我找相关领导诉说过,但他们没有正面回答我。” 林原拨打法援热线诉说着自己的困惑,难道真的是自己那次举报害了自己? 律师:降工资要有依据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回答了林原:单位给员工变更岗位,调整工资待遇,从法律上说就是变更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单位不应该无理由强制劳动者变更岗位和降低工资待遇。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据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前提是依法支付补偿金。如果林原对单位的安排无法接受,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但是,”律师强调道,“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60天,像林原这种情况明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单位:是正常工作调动 记者就此情况与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调查后给了记者答复:林原的工作调动是正常的,因为当时单位正在精简机构,因此林原被安排到了安检护卫部,这里面不存在打击报复的问题。至于工资的降低,是因为公司以岗定薪,所以林原的工资出现了变化。 “2002年,机场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林原与公司重新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及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当时林原也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林原说反映领导问题不久后就被调动,其实这真的是巧合。那阵子被调动的人不止林原一个。”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