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可怜母女无“家”可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2:22 兰州晨报

  无法忍受家庭暴力与丈夫离婚可怜母女无“家”可归

  本报讯(记者张鹏翔)今年的春节可能使14岁的津津(化名)永生难忘,年前父母离婚,父亲把她和母亲赶出家门,母女俩在过年期间只好寄宿在邻居家的一间小平房内。如今开学的日期已经临近,她不知道如何度过新的一学期。

  2月16日,记者来到耿家庄津津临时的家中,这是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破旧平房,阴暗潮湿的房间里寒气逼人。津津的妈妈马女士告诉记者,就是这样的房子,还是好心的邻居暂时借给她们母女住的。

  她说,她来自农村,1991年和丈夫结婚,婚后夫妻都没有工作,生活非常困难,脾气暴躁的丈夫经常对她施以拳脚,由于无法忍受长期的家庭暴力,她和丈夫于2005年12月7日经法院判决离婚。

  离婚后,丈夫把她们母女赶出家门。

  被赶出家门后,她曾求助于社区,可是丈夫对于社区的调解不予理会。她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已上初一的女儿也面临失学,她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就此,耿家庄社区的工作人员说,关于房屋一事,他们进行过多次调解,但都没有结果。

  记者也试图联系马女士的丈夫,但一直未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