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业”家庭仅剩五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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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市民对此有疑,且听有关部门解释 求助渠道畅通,一月就业可以兑现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广州全市‘零就业’家庭只剩五户?我家算不算是其中一户?能不能解决就业问题?”看了本报有关广州“零就业”家庭的报道后,抱怀疑态度的
据介绍,最新统计表明,目前广州市登记在册的“零就业”家庭仅剩五户。这是一个动态数字,可能有所增减,但其再就业率是纳入广州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的,当年安置率要达到95%以上。目前,来咨询的多数是由于各种原因尚未登记的家庭。 市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零就业”家庭求助渠道是畅通的。按照有关办法,“零就业”家庭凭《失业证》或《下岗证》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凡符合“零就业”家庭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立专档、专人跟踪,实现再就业援助。 据介绍,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早在2003年就转发并要求在全市推广《东山区“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援助办法》。2004年年底,广东省又出台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对相关援助渠道、就业承诺等都有明确规定。有关负责人再次郑重承诺:对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且对岗位不挑不拣的“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30天内帮助解决其中一人就业。 链接新闻:岗位服务承诺 按照广州市在全市推广的原东山区有关办法,劳动部门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岗位服务承诺制度”: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对“零就业”家庭及其成员实行独立建档立册,逐户上门家访,做到对失业下岗原因、家庭状况、技能特长、择业意向、培训要求“五清楚”。按照先易后难、先年轻后年老、先高学历后低学历的“三先三后”办法,对其中身体健康不挑拣工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30天内帮助解决其中一人就业。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