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住淄博宾馆遇窝心事 冻了一晚获赔10元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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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8:12 青岛新闻网 | |||||||||
齐鲁晚报淄博2月19日讯(记者王恒通讯员董振霞)入住的酒店半夜停止供暖,让一消费者饱受“冷遇”,为维权,消费者将该酒店投诉到了工商部门,今天,这家不提供取暖服务的酒店被工商部门严厉警告,并当场退还消费者10元取暖费。 15日,周村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接到市民韩先生的举报,韩先生称自己的朋友从青岛来周村看望他,晚上入住周村某大酒店。该酒店规定,单人房间每天98元。韩先生
接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找到了该酒店负责人,证实了上述情况后,对酒店负责人进行了“警告”,该酒店当场向韩先生的朋友赔礼道歉,并退还韩先生10元暖气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