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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院养羊惹来精神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0:36 重庆晚报

  本报讯家住万盛区的徐先生怎么也想不到,他养在后院的一圈羊居然惹来两场官司。而邻居吴女士则认为,那圈羊给她带来的损失,远非她索赔的800元精神损失费能抵消的。昨日,他们在市一中院法庭上,再次为羊圈激烈争吵。

  徐先生说,他和吴女士不仅是邻居,还是亲戚。自从几年前他在屋后养羊起,两家就争吵不断。“我在自家屋后养羊,没招惹谁。而且,我多次对羊圈进行了整改。”吴女士
却说,徐先生在她家厨房旁建羊圈,羊圈还比她家厨房高。几十只羊排出的污物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一到晚上,她连觉都睡不着。

  由于双方谈不拢,吴女士告到万盛区法院,要求对方拆除羊圈,并赔偿人身健康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一审法院判决徐先生拆除羊圈,清除污物,没有主张吴女士的赔偿请求。徐先生不愿搬迁羊圈,提起上诉。昨日,他们在市一中院激烈辩论后,法官并没有当庭宣判。

  律师说法

  合纵律师事务所周宏律师认为,相邻权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重要民事权利之一,常见的有排水、通行、通道、房屋滴水、采光、噪音、排污等引起的纠纷。侵犯相邻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通常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等。案例中,如果羊圈排污以及空调滴水达到一定程度,影响他人生产或者生活,则构成对邻居相邻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记者易守华实习生萧鸿渝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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