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要做守法人也要争做普法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4:01 深圳特区报

  要做守法人也要争做普法人

  “大讨论”在市司法行政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晓马)本报昨天在头版刊登了退休干部李大维的来信和由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和本报联合开展“做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大讨论”启事。“大讨论
”在市司法行政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市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李英才要求广大司法干警积极参与“大讨论”,率先垂范,学法守法,依法行政,人人都做“普法人”。

  李英才向记者表示,李大维同志作为一名从内地来深圳的退休干部,通过身边的一些不守法现象向媒体呼吁大家都来“做一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他代表的是众多的普通市民,道出了广大市民的心声,而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人员,一名普法工作者,更感责任重大。“做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大讨论”,实际上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深层次全民普法活动。普法工作在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倡导性作用。不仅可以宣传法律、政策,让人们知法懂法守法,而且还可以强化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构建和谐社会上来。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全市的普法工作将以全面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为着眼点,大胆创新普法手段,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普法工作。除普法工作外,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监狱劳教、社区矫治、安置帮教等工作,都是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特别是人民调解、普法教育、法律进社区等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导向性、预防性、基础性、服务性的作用。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总体目标,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首任,切实履行好每一项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独特作用,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为构建和谐深圳作出新贡献。李英才要求广大司法干警积极参与“大讨论”,率先垂范,依法行政,人人争做“讲法治的现代公民”,人人都做“普法人”。

  市司法局调研员田发艳认为,在以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法治深圳的今天,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和深圳特区报联合开展“做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大讨论”非常及时。深圳广大市民通过直接或间接参与这个活动,可以提高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使自己的言行规范在法律法规以内,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自己的法律诉求,行使合法权利,真正做一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

  罗湖区司法局副科长覃春致电本报,认为要成为一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一是要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等法治观念,切不能只谈保护权利不讲履行义务。二是要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不能片面的割裂法律条文之间的逻辑联系而走向“偏执”。三是要克服侥幸和盲从心理,侥幸难逃疏而不漏的法网,信奉“法不责众”的盲从往往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四是要从身边点滴做起,从过马路不闯红灯等小事开始,珍惜生命,崇尚法律,逐步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行为习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