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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治的种子遍播社区土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4:01 深圳特区报

  把法治的种子遍播社区土壤

  ——马岗社区工作站站长陈笔锋一席谈

  “一位普通的退休干部来信,呼吁大家都来做一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我仔细地读了那封来信,感触很深。看到特区报开设了这么一个大讨论的栏目,我也想来谈一谈,谈谈
我身边的故事,谈谈我们应该怎么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昨天,记者在罗湖东晓街道采访时,遇到了马岗社区工作站站长陈笔锋,这个充满朝气的小伙子大学毕业后,就来到了管理难度重重的原“插花地”当一名“芝麻官”。他,会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呢?

  “在人们的印象中,插花地一带是外来人口集中的地方,部分居民法治观念、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可是,我想说的是,罗湖接管插花地以后,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展开多项大型行动,已经把法制的种子播洒在许多居民的心中了。”陈笔锋还抒情地补充了一句,“守法讲法,让‘插花地’鲜花烂漫。”

  陈笔锋为何有如此深刻的感触呢?且听他最近刚刚经历的一件事情。

  春节期间,因为我市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且马岗一带的房屋建筑比较密集,消防职责比较重,陈笔锋特地安排社区干部在春节期间都要值班。知道这个事情后,义工吕义辉找上门来了,“站长,你们几位社区干部都住得比较远,大年二十九晚上就安排我来值班吧。”就这样,吕义辉主动请缨,大年二十九那天吃完年夜饭以后,就和另外一名义工洗先生一起戴上红袖章,在社区里巡查。

  巡查中,他们发现了一家小店在偷偷地卖烟花爆竹,而且数量不少。怎么办?吕义辉知道,作为义工,他们没有执法权,但他们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店违法销售烟花爆竹。他们先和小店店主沟通,讲明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有关法规,见店主无动于衷,他们只好站在门口,一见有人要来买,就上前劝说,请他们为了社区的安全,不要购买。同时,他们打电话通知了社区民警小李。小店店主很生气,“你们管什么闲事,大过年的不回家看晚会,非要在这里挡我的财路。”但两名义工坚持站在门口,继续劝说居民群众不要购买,当气急败坏的店主准备动手打人时,民警小李及时赶到,处理了这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事件,并表扬了坚持原则、懂法守法的两名义工。

  知道这件事情后,陈笔锋很感动,两名普通的义工牺牲了休息时间,主动为维护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而巡逻,还勇于与违法现象抗争,他们强烈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让人刮目相看,值得社区居民学习和推崇。

  陈笔锋告诉记者,罗湖接管“插花地”之后,为了增强居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不仅在这一带开设了许多法制宣传栏,从去年开始还开展“律师进社区”的活动,定期安排律师到社区接受居民的咨询,并进行宣传教育讲座。此外,马岗社区工作站还在社区里展开“巷道文化”,利用巷子、楼道进行包括法制、计生、安全、卫生在内的各种宣传,让居民群众们在耳濡目染中,学法懂法守法。这不,去年“清无”行动开始后,一些原本无证无照经营的门店,在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下,纷纷主动去办理证照,领了营业执照后,还开心地说,“还是守法经营好,我们卖得放心,你们也买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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