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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隐瞒吸毒史嫁台湾老公 屡教不改终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6:45 重庆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石峻峰) 隐瞒自己有吸毒恶习,与一台湾人闪电结婚并嫁到台湾,返回大陆后又重新开始吸毒被劳教。老公知道后,一怒之下和妻子断绝联系。妻子只得独自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两人婚姻关系。日前,江北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人离婚。

  闪电嫁到台湾准备戒毒

  家住江北区的梁丽(化名)今年35岁,是我市一家公司的普通员工。工作后,梁丽在无意中染上吸毒恶习。梁丽曾经不止一次想戒掉毒瘾,但都没有成功。

  2001年春节,梁丽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台湾的一名工人王天明(化名)。两人开始谈恋爱,但梁丽隐瞒了自己吸毒的事情。梁丽觉得自己如果到台湾换一个全新的环境,应该能够戒掉毒瘾。于是两人交往2个多月便办理了结婚手续,随后梁丽跟着王天明到了台湾居住。

  丈夫觉得被欺骗“消失”

  梁丽到台湾和王天明一起生活了几个月,也的确没有再吸毒。但由于国家政策规定,第一次赴台最多只能待半年,于是2001年底梁丽和丈夫商量后独自返回大陆。哪知一回到从前的地方,加上往日的“朋友”煽风点火,梁丽很快又开始吸毒,并于2002年7月被劳动教养。

  远在台湾的丈夫得知这一消息后方才知道,妻子从一开始就在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愤怒的王天明从此杳无音信。

  自知有错主动起诉

离婚

  从梁丽被劳动教养起近4年的时间,梁丽一直联系不上远在台湾的王天明。梁丽知道丈夫已对自己心灰意冷,不会原谅自己。为解除两人的夫妻关系,无奈之下,梁丽主动起诉到江北区法院,称两人分居已经4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称两人婚后一起在台湾购置的一些家庭财产,自己也全部放弃不要求分割。

  日前,江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梁丽和王天明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并向丈夫隐瞒自己吸毒的事实。所以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结婚仅共同生活了几个月便分居至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判决两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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