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邀友出游车翻致友伤残 车主被判赔近2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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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38 汉网 | |||||||||
晨报讯(记者吕宗恕 通讯员樊斯坦 梁军)好心邀请朋友出去旅游,不料出了车祸,导致朋友受伤致残。日前,枣阳市法院一审判决邀请者何政赔偿受邀人周妮医疗费等合计27.8万余元。 去年3月,43岁的个体建筑老板何政,结识了枣阳市鹿头镇18岁女青年周妮。一个月后,何政开车邀请周妮同游武汉。当车行至孝襄高速公路安陆市辖孛畈镇马畈路段时,由于
安陆市交警部门认定,何驾车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何政仅支付了周妮2.8万元费用。在协商赔偿无果后,周妮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法医鉴定周妮为一级伤残,需终身护理。 法院审理认为,何政违章驾驶出车祸,致周妮高位截瘫,对周妮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