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却拿不回垫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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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55 汉网 | |||||||||
本报讯(记者黄师师)交通事故引发纠纷,双方当事人因调解不成对簿公堂。法庭宣判后,肇事司机彭某竟发现:法院明明判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什么我的垫付款却拿不回来? 去年5月18日下午,彭某驾驶客运出租车,沿球场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解放南路附近时,将市民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交警认定,双方负有同等责任。事发后,李某住院治
因后期治疗费昂贵,李某将彭某及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同时,追加肇事车辆投保公司为第三人,索赔6.3万元。 法院认为,因肇事车辆已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故保险公司应在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于彭某已先行垫付了2.9万元医疗费,遂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李某人身损害赔偿3.4万元。 “既然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那我之前垫付的2.9万元为什么不判还给我?”昨日,记者就彭某这件烦心事,咨询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吴劲松、邓文斌两位律师。 律师称,肇事赔偿与车辆保险合同的履行是两个法律关系。在上述案例中,法院仅就肇事赔偿作出判决。司机彭某若想追回垫付款,就必须依据保险合同,对其垫付的相关费用,另行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