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被抓时用假名 闲聊时泄老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02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 实习生 陈丹 通讯员 周赞马)一名小偷姜某因盗窃罪被判刑,释放后半年内又被抓,第二次被抓后他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他的这一行为最终被发现。昨天记者获悉,近日,同安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重新开庭审理了姜某的盗窃案,法院重新开庭的理由是,姜某用假名骗过公检法机关,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2005年9月,姜某在同安因盗窃摩托车被抓获,他冒用假名潘海东欺骗公安机关,公
安机关无法查实其真实姓名,也无法得到其身份证。同年11月,同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在服刑期间,姜某在一次与狱友的闲聊中,说出自己隐瞒真实姓名的行为。

  经看守所上网核实查证,发现姜某果然有犯罪前科,2004年,他曾因多次盗窃被禾山派出所刑事拘留,后来被湖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5年3月刑满释放。

  姜某对记者说,自己之所以用假名,是因为不想让家里人知道。

  据了解,重新开庭后,查明他2005年被湖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现又被判处有期徒刑,属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此外,由于姜某隐瞒真实姓名,逃避法律的惩处,应予追究法律责任。(来源:厦门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