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容所原队长授意殴打学员致死 共15人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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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2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据中新网消息,备受关注的收容所打架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院获悉,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原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队队长谢琼某等15人10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13日上午,原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队队长谢琼某、民警李志某召集该中队五楼的组长学员刘义某、胡万某、朱传某、饶春某、刘礼某、沈晓某、
另外,被告人刘礼某在深圳市收容教育所解除收容教育后,于2004年7月8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塘坑村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海洛因0.78克给吸毒人员刘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同时在其身上缴获海洛因0.81克。 深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义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被告人谢琼某(原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二中队队长)有期徒刑10年,判处被告人李志某(原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二中队内勤)有期徒刑10年,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至13年;其中被告人刘礼某还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依法对其所犯两罪进行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