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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血案”:侵权?合理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30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由胡戈根据陈凯歌电影《无极》改编的视频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近期在网上广泛流传。为此,陈凯歌认为胡戈侵权,准备将他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了解到:作为该视频作品创作地的上海,全市各法院迄今尚未收到有关“馒头血案”的诉状。昨天,本市一些律师围绕这一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侵权说”:超出“影评”范畴

  支持“侵权说”的律师认为,胡戈的作品篡改、歪曲《无极》,侵犯了作品的改编权和完整权。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吴鹏彬律师认为,胡戈的“馒头血案”依靠截取《无极》画面而形成,不是所谓的“影评”。况且,他将片子放在网络上进行传播,已超越了自我学习、欣赏的范围,因此也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合理使用”限度。至于到底是胡戈本人还是其朋友传到网上去的,如无明确证据,法律上就推定是其本人传上去的,因此胡戈认为自己“没有主动散播”很难站得住脚。

  还有律师认为,胡戈将《无极》的主题和思想改得面目全非,导致观众加深了对《无极》的负面影响。虽然一些观众可能会因为先欣赏了“馒头血案”这一短片,然后再到影院去观看《无极》,在短时间内提升《无极》的票房,但从长期来看,陈凯歌今后的新作可能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

  “合理使用说”:只是“滑稽模仿”

  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吴冬律师认为,胡戈的做法只是一种滑稽模仿。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法律范围,法国、西班牙等国家的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典中也有类似明确规定,“滑稽模仿”的做法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他建议像陈凯歌这样的大导演和公众人物,不妨尝试着接受类似的滑稽模仿,只要不是恶意诽谤以及涉及个人隐私,就应该抱着宽容的心态接受这种滑稽模仿。

  《无极》制片方的委托律师则表示,目前这一事件还未正式进入法律程序。“被告对象也未最终确定,是否要把传播‘馒头血案’的网站告上法庭尚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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