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滞留体内导管被取出 临沂患者获赔2.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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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33 青岛新闻网 | |||||||||
本报临沂2月20日讯 郯城县农村妇女李某体内超期滞留的引流导管(本报1月23日报道)日前顺利取出,李某拿到临沂市肿瘤医院的2.4万元赔偿金后,于今天中午被送回家。 2005年4月,李某在临沂市肿瘤医院进行手术,左输尿管放置做支架及引流用的“双J管”,术后未被告知一月后返院取出“双J管”,导致“双J管”在体内超期滞留,医患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2月16日,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2.4万元,并免费为患者通过膀胱镜取出“双J管”。在临沂市肿瘤医院进行手术并观察两天后,患者今天被医院派车送回家。 临沂市肿瘤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膀胱镜取“双J管”是个小手术,患者术后一切正常;患者家属对目前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刘国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