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客管处提倡三年一更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借鉴“广骏模式”,被注销的出租车可转为蓝牌车卖掉

  鼓励司机承包出租车,新政实施后估计受影响的出租车过万辆

  本报今天上午11时消息记者林翎、通讯员林驰报道:今天上午,广州市客管处副处长涂青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行驶50万公里须报废”和“出租车八年报废”是指车辆注
销,但企业可在达到这两个标准之前更新车辆。

  涂青林表示,按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的规定,满足其中一个条件,都要报废。这个政策所说的“报废”是指到车管部门注销,但出租车企业可在此之前进行车辆更新。关于50万公里如何认定的问题,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研究。现在出台这个政策主要是为了迎接亚运会。

  涂青林表示,媒体将时间与行驶里程结合起来,说“50万公里须报废相当于多少年报废”,我认为不能这样看。因为每辆车实际行驶50万公里的里程所需时间不一致。

  涂青林认为目前出租车运价构成比较合理,但以后如外部条件变化,如油价调理等,我们也可能会考虑。

  涂青林说,我们提倡广骏集团的经营模式。广骏对出租车三年一更新,被更新的车以蓝牌车卖掉,而出租车司机采用的是承包的模式。据介绍,目前全行业采用司机供车模式的出租车占70%,即11200台车。今年,广州市出租车要更新4000台,去年约更新5000台。涂表示,最终目标是为市民提供更好的车辆,以迎接亚运会的到来。

  涂青林说,新政具体实施细则,目前正在斟酌中。

  (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