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将3万美元假币交给警察帮忙看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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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1:35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53岁的刘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因喝酒“误事”,主动将持有的假美元交给警察看管,从而换来10年有期徒刑。昨天上午,53岁的辽宁人刘某因犯持有假币罪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刘某不服,表示上诉。 公安机关的现场记录显示,2005年11月8日晚10时许,一醉酒男子躺在卢沟桥晓月苑小区附近的地上不省人事。警察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50多岁的男子躺在路边上,浑
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检察机关对刘某提起供诉,指控其犯持有假币罪。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明知假币仍继续持有的行为构成持有假币罪,考虑到刘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给予其从轻处罚。裁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