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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3:19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记者 杨慧仁

  在刚刚结束的全市青年律师评选中,青年赵西禹被表彰为“泉城十佳青年律师”。赵西禹,何许人也?翻开简要事迹一看,记者被深深地吸引了。他,一声“枪下留人”的呼唤,改写了一名“死囚犯”的人生。

  记者沿着他执业以来的道路,探寻他那为当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合格律师而努力追求自己人生目标的奋斗足迹。

  让“死囚犯”重获新生

  2005年10月7日,德州市庆云县父子俩,将一面写着“为民洗冤深钻细究”的锦旗送到了金诚诺律师事务所,表达对青年律师赵西禹救命之恩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得从5年前说起。2001年5月10日,德州市庆云县某乡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死者赵某,女性。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并将侦察结果转至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复核,以故意杀人罪将死者丈夫郭峰逮捕。德州市人民法院认定上述事实后,一审判处郭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峰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赵西禹通过朋友了解到此案,直觉告诉他,此案可能有问题。赵西禹就对朋友说:“把他的案卷拿来我了解了解,看能否帮助他们。”赵西禹通过对案卷进行仔细阅查,并到案发地调取大量证据,发现郭峰在犯罪动机、作案时间等问题上存在疑点较多。于是,赵西禹就向二审法院提出了郭峰“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辩护观点,辩护意见被法官采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事实不清,指定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德州市法院重审后认为,本案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再次判处郭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希望洗脱无辜罪名的郭峰,在新的判决结果面前身心再次受到重创。郭峰感到绝望了,他时常在被告席上喃喃自语。赵西禹则坚持鼓励郭峰要继续上诉。

  案子在司法界产生了争议。由于意见不统一,案子一直拖着,慢慢地赵西禹也变得厌倦了。而郭峰的父亲则把希望都寄托在赵西禹身上,经常打电话或到办公室来找。

  2004年春节,赵西禹回老家过年。郭峰的父亲拨通了赵西禹的电话,询问案子进展情况。赵西禹回答说:“我回老家了,现在也不清楚,要不你自己去问法官?”坐在一边的父亲见状,询问此事。赵西禹就把案子详细地解释给父亲听。听完后,赵西禹的父亲叹了口气说:“孩子,如果这件事摊在我们家,是我打的电话,此时我的心情会是什么样,要理解他的心情。”赵西禹听了,再一次感觉到作为一名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己任的律师,自己肩上的责任是沉甸甸的。

  回到济南后,赵西禹又积极为郭峰呼吁,经常来回穿梭于省高院、省高检之间。经过赵西禹的不懈努力,案件疑点一一被破解。2004年9月19日,是郭峰重获新生的一天。法官宣布原审对郭峰杀人罪的事实不成立,当庭判决其无罪。农历八月十六,团圆日子过后的第二天,郭峰终于回到久违四年的家。

  执业几年以来,赵西禹办理刑事案件50多件,经过他辩护,3名被告被宣布无罪,被判缓刑、不起诉的8人。

  使失学女孩圆了大学梦

  来自沂蒙山区的赵炳彩2003年参加全国高考,被山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因赵炳彩的母亲身体长期有病,赵家经济非常困难。赵炳彩拿不出学费,决定放弃学业在济南打工挣钱,资助弟妹上学。

  2003年秋,赵西禹受人之托,前去山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咨询关于助学贷款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得知赵炳彩的情况。从农村出来的赵西禹,深知农民培养一个学生的艰辛,也深知农村孩子对上学的渴望,赵西禹决定帮助赵炳彩完成学业。为避免产生家庭矛盾,开始时赵西禹瞒着妻子,从家中拿出7500元钱,为女孩交了学费,解决了她入学问题,并给她留了一部分钱作为生活费。

  2004年10月,赵西禹给赵炳彩在银行办了个卡,自此以后每月都给赵炳彩卡上打上300元,以保证她没有后顾之忧。

  “目前我和赵炳彩经常保持联系,这个孩子学习挺刻苦的,在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已经获得两次奖学金。今年6月份,赵炳彩就学业有成了。”说到这里,赵西禹高兴地笑了。

  自2001年以来,赵西禹资助赵炳彩共投入20000余元,他还先后多次为贫困地区和慈善机构捐款捐物,2004年为临沂市“村村通工程”捐款5000元;2005年9月,分别向山东省慈善总会捐献价值19000元的物品和1200元现金。

  甘当农民工的法律顾问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来到城市,积极投身城市建设,但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受侵害的事情也不断发生。如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也是赵西禹关心的问题。

  赵西禹说:“维护社会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我作为律师的一种责任。每一个人要不懈努力,使我们社会最大限度地实现和谐。”

  赵西禹虽然被表彰为“泉城十佳青年律师”,但他对这几年来所做工作和取得成绩,并没有感到满足,在团市委成立济南市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服务团时,赵西禹也积极应聘,并光荣地成为其中的一员。

  其实早在几年以前,赵西禹就已经开始为弱势群体呼吁,积极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001年8月,某企业160名余职工因为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等问题与企业“对簿公堂”。原来,这些职工是其所在地政府以提高当地人员素质委托该企业代为培训的名义,为企业招收的职工。工作一段时间后,职工们发现自己和企业其他员工待遇不同,应该享受的待遇没有得到保障。于是,员工们就要求企业实行同工同酬,并且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而企业认为,企业是为职工所在地政府培训人才,这部分职工不属于企业,因此拒绝职工的要求。

  赵西禹深知这场官司胜算不大,但对农民和农村有着深厚感情的他,深知农民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并毅然为这起集体诉讼充当代理人,积极为他们奔走呼吁,为职工们争取合法权益。最终,法院没有支持职工的起诉,这起诉讼以职工的失败而告终。

  谈及此事,赵西禹无限感慨地说“这场官司输了,对一名律师可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面对当前不断发生的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情,对各级政府来说,要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从我国法律角度来说,还需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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