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检察官”李清玉载誉归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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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5:07 深圳特区报 | |||||||||
全国“模范检察官”李清玉载誉归来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本报讯】(记者王剑锋通讯员林松崧)2月21日上午,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召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李清玉被授
龙岗区检察院针对近年来受理刑事犯罪案件数上升,人少案多压力大的状况,牢固树立“稳定为第一要务”意识,突出抓好各项检察业务,依靠全院干警的奋发拼搏精神和建立高效的办案管理机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成就令人瞩目。同时,该院首创了能有效调动干警办案积极性的疑难复杂案件摘牌竞办制,对检察人员办案安全的应急保护机制、检察警务110等新举措,得到了省院、高检院的肯定。 李清玉检察官从1992年大学毕业到南山区检察院后,一直奋斗在反贪侦查工作第一线,他先后组织查办或主办的贪污贿赂大要案共80多件。其中,案值在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就有10多件,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0多件。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一千多万元人民币,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达1.5亿多元人民币,是我市久负盛名的反贪侦查尖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