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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检察官”李清玉载誉归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5:07 深圳特区报

  全国“模范检察官”李清玉载誉归来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本报讯】(记者王剑锋通讯员林松崧)2月21日上午,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召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李清玉被授
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的光荣称号。我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是广东省检察系统惟一获此殊荣的先进集体。昨日下午,李清玉载誉归来,受到全院同志的热烈欢迎。

  龙岗区检察院针对近年来受理刑事犯罪案件数上升,人少案多压力大的状况,牢固树立“稳定为第一要务”意识,突出抓好各项检察业务,依靠全院干警的奋发拼搏精神和建立高效的办案管理机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成就令人瞩目。同时,该院首创了能有效调动干警办案积极性的疑难复杂案件摘牌竞办制,对检察人员办案安全的应急保护机制、检察警务110等新举措,得到了省院、高检院的肯定。

  李清玉检察官从1992年大学毕业到南山区检察院后,一直奋斗在反贪侦查工作第一线,他先后组织查办或主办的贪污贿赂大要案共80多件。其中,案值在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就有10多件,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0多件。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一千多万元人民币,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达1.5亿多元人民币,是我市久负盛名的反贪侦查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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