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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嫌疑人 受害者有顾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6:15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冯强)去年8月29日凌晨,位于粉巷的西安市第一医院内发生了一起“为报复,十余歹徒冲入医院手术室狂砍”的案件(本报对此曾予报道)。目前,公安机关在按照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受害者不愿去辨认犯罪嫌疑人。

  在一份检察机关发给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的公函中,指出了需要补充侦查的几个方面,其中有一点要求“组织三名被害人及有关证人辨认犯罪嫌疑人”。

  “其他几个方面的补充侦查都已结束,就是辨认这一点进展不下去。”负责此案补充侦查的南大街派出所民警王康民说,“我已经多次通知三名被害人,但他们却迟迟不来。”

  受害者为何不去辨认?受害人之一的朱某忧心忡忡地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现在我已想不起来当时砍我那些人的模样,如果我辨认不出来,嫌疑人岂不是要被释放?”

  对于受害者的顾虑,王康民解释,组织受害者辨认犯罪嫌疑人,是公安机关侦查此类案件的必备程序。“我们必须要把侦查的所有环节都做扎实。”王康民说,“即使受害者不能辨认出嫌疑人,只要其他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法院也可以定罪量刑。”

  王康民说,在受害者辨认嫌疑人时,绝不会让双方当面辨认,“受害者在暗处,嫌疑人在明处,不会让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

  王康民很着急———2月26日,补充侦查的期限就到了。“如果他们不辨认,我只能如实向检察院写报告,但这会影响案件下一步的办理,”王康民说,“希望三位受害者尽快到南大街派出所辨认嫌疑人”。

  案件回放

  2005年8月28日晚9时许,朱某等三人在西安市南大街一家娱乐场所蹦迪时与王磊等人发生身体碰撞,引发口角。

  次日凌晨1时30分许,王磊等十余人紧跟朱某三人离开娱乐城,持砍刀追砍朱某,朱某被对方砍伤左臂、砍掉左耳。严重受伤的朱某被同伴陈某、张某就近送往粉巷内的西安市第一医院。凌晨2时许,王磊等十余人手持砍刀又冲入医院急诊室、后楼手术室,对陪护朱某的陈某、张某两人挥刀即砍。陈、张二人左手肌腱被砍断,身体多处刀伤。持刀歹徒砍人过程中砸坏手术室玻璃门,破坏部分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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