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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咖啡大亨来青“争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6:3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2月21日讯(记者胡进宇刘红)青岛有两家咖啡店都叫“星巴克”——一个是“青岛星巴克”,它注册的企业名称用上了星巴克;一个是来自美国的星巴克,它被授权使用“星巴克”的注册商标。“星巴克”商标持有人美国星源公司,将青岛星巴克咖啡餐饮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青岛这家咖啡公司侵权,应赔偿原告50万元。今天,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因不服一审判决,“青岛星巴克”提起上诉。

  2003年年底,一家门头打有“青岛星巴克”字号的咖啡店出现在海天大酒店的一楼。据介绍,该店工商登记注册时的企业名称是青岛星巴克咖啡餐饮有限公司,而店里销售“STARBUCKS(星巴克)”品牌的咖啡豆。

  2004年年底,美国星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青岛第一家星巴克咖啡店落户阳光百货。细心的市民这时发现,青岛出现了两家星巴克咖啡店。而外界并不知道,针对谁有权冠名“星巴克”的问题,这两家咖啡店已经打起了官司。

  2004年12月3日,美国咖啡大亨星源公司将“青岛星巴克”告上法庭。星源公司向法庭提出, 1976年他们在美国注册了“STARBUCKS”品牌,逐渐成为全球知名的咖啡连锁企业,2000年2月星源公司在中国注册“星巴克”商标。而成立于2003年的青岛星巴克咖啡餐饮有限公司,未经他们授权便将他们持有的注册商标用于企业名称。星源公司要求法庭判令对方停止这种侵权并赔偿损失90万元。

  “青岛星巴克”则提出,星源公司注册的“星巴克”商标在中国是未使用的普通商标。而企业名称和普通注册商标受不同法律的保护,自己使用“星巴克”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经过了工商部门的核准注册,因此不构成侵权。

  法庭审理认为,星源公司在中国注册的“星巴克”等系列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被告“青岛星巴克”虽然经过了合法的企业名称注册,但侵害了他人的在先权利。“青岛星巴克”在经营过程中又重点突出了“星巴克”的字样,两家同为经营咖啡的公司,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市中院一审判令青岛星巴克咖啡餐饮有限公司停止将“星巴克”作为公司的字号,判决生效后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更名手续。同时,“青岛星巴克”应赔偿原告各种损失50万元人民币。“青岛星巴克”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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