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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油膏过敏市民获赔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6:3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 2月 21日讯(记者胡进宇通讯员王玉)日前,市民刘女士以 52元的价格在泰山路附近的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盒外包装上标有“抗过敏”字样的油膏,不料她使用后,竟出现了头皮溃烂等严重过敏反应。刘女士遂投诉到了泰山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刘女士买的油膏上并没有标明哪类人群不宜使用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调解,该超市一次性赔偿刘女士医药费、误工费等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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