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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拾金不昧遭酒店解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6:42 扬子晚报

  本报讯2月21日,在南通市海安县某酒店做服务员的王小姐无意间捡到两千多元钱,并将钱送交当地派出所,却没想到竟因此事被解雇,最令人感到气愤的是,酒店老板竟然怂恿妻子冒充失主到派出所认领。

  今年21岁的王小姐,是贵州江口县人,春节之后刚刚来到海安县一家酒店做服务员。当天早晨6点半左右,王小姐去酒店上班,在离酒店大门不到50米处,发现地上有一个用红
色方便袋包着的物品,便好奇地捡起来打开一看,竟是厚厚的一叠钱。进了酒店后,王小姐将捡钱的事告诉了老板甄某,甄某让王小姐把钱拿出来数数,一共是2050元。王小姐说把钱交到派出所去,而甄某说先不要着急,告诉王小姐这钱暂由他保管,等失主前来认领。王小姐就依了甄某的话。直到中午12点多,也未见有失主来询问,王小姐便不断催甄某尽快将钱上交前往派出所。甄某显得极不耐烦,始终找理由搪塞,但最后在王小姐的一再催促下,不得不和王小姐一起把钱交到当地派出所。本以为了却一桩心事的王小姐刚刚返回酒店,甄某就告诉她:“你被解雇了,下午你就不要来上班了。”王小姐知道一定是因为“捡钱”的事得罪了老板,十分委屈地离开了酒店。下午两点左右,王小姐准备到派出所说明情况,一到派出所值班室门口,就看到甄某的妻子李某在与民警说话。王小姐避开对方,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待她走了以后,便询问民警。原来,李某到派出所来,是冒充失主领钱的,她告诉民警其是甄某酒店的客户,凌晨送货时不慎丢失了装钱的袋子。见李某所说的时间、地点、数额无误,民警就相信了李某的话,做了记录后,把钱交给了李某。此时,王小姐告诉民警,李某根本不是什么客户,而是酒店老板甄某的妻子,上午在酒店数钱时,李某也在场,但一直没说钱是她丢的。民警马上赶到甄某的酒店将甄某夫妇一同带回派出所讯问。甄某夫妇不得不承认了冒充失主领钱的事实。最终,甄某夫妇因涉嫌诈骗分别受到罚款200元并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荣林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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