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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再就业证要收回证件年审即将开始 大集体、退伍士兵也纳入发放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6:56 辽沈晚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健报道 黑底烫金浅黄字的《辽宁省再就业优惠证》将于下月“换装”。这是自2003年4月1日全省统一印制这份有“就业绿卡”之称的凭证以来,继续沿用原有样式的基础上,对其内容格式所作出的最大一次调整。

  按照辽宁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再就业优惠证》将在“原工作单位性质”一栏中,增加了“厂办大集体”等项目。这标志着辽宁城镇集体企业离岗失业人员首次纳
入发放范围。此外,我省还在发证范围内增加了自谋职业的退伍士兵。

  届时,包括沈阳在内的省内各市,还会将本地确定的新政策采用粘贴的方式摘录到《再就业优惠证》上。记者昨日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沈阳市相关配套措施和细则会在下星期正式颁布。目前,下岗失业等人自主创业可以凭此享受多达22项的收费减免,税收减免以及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从今年起,《辽宁省再就业优惠证》年审时间也作出相应调整。年审时间由过去的12月统一到每年2-3月进行。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重审,年审发现有涂改、转让、出租的,不予年审,并立即收缴。

  提示

  一种旧证需核定延期:对未到三年期限的,在政策规定期内继续有效。但应在本年底年审期限内,经过发证机关重新核定,并加盖延期使用印章。没有经过核定的无效。

  两种旧证将收回:对在2005年年底前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政策期限届满的,要组织收回;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论享受政策期限是否届满,都要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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