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政令出台先过评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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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6:56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孙泽锋报道 今后政府再出台新规章制度,必须先进行预测性的评估,只有那些通过评估,被视为将发挥有效作用的规章制度,才被允许制定。 今后,在市政府确立一项新的规章制度项目前,必须对该项目的必要性以及出台后可能产生的效果进行综合比较,通过调研进行预测分析。只有那些通过评估的,并被确认为可以发挥预期效果的项目,才可以列入政府的规章制度计划。
另外一个方面,这种新的评估预测制度生效后。有关监管部门还将根据评测时的标准,对新出来的政府规章制度进行“验收”,从而达到检验规章制度质量的目的。正因此,有关专家认为,随着该制度生效,政府立法责任制度也将随之完善。对于那些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和标准的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将要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