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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道”停暖 居民不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7:14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2月21日讯(记者郭学军实习生唐鹏)省城一小区物业公司以收取的取暖费已经用完为由,停止烧气供暖,这一做法引起了小区居民的不满。居民认为,他们交了整个供暖季的费用,物业公司不应该只供了70多天就停止供暖,要么立即恢复供暖,要么给居民退回剩余的取暖费。

  今天上午,记者一走进经十路218号居民小区,就看到居民楼外墙壁上张贴的一则公
告。仔细一看,原来是业主给物业公司的一份呼吁书。上面写着“强烈要求,一、济南嘉诚物业公司立即恢复供暖;二、如不恢复供暖,立即退还广大业主65天的取暖费”。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宋女士介绍说,他们这个小区是由物业公司自己烧气供暖。去年11月份,物业公司按照每平方米22.2元的标准,收取了住户140天的取暖费,可现在实际供暖时间刚75天,从2月10日开始就停止供暖,也不给住户退钱,居民因此意见很大。

  “这就好比坐长途车,买了全程的车票,走到半路车主就让下车,也不退车票钱,显然没有道理。”宋女士说,这个小区约有200户住户,现在5栋楼都停了暖气,大家生活都很不方便。

  在住户乔老太太家,记者看到,她屋里正用电暖器取暖。“天冷没办法,老伴又生病了,我们只能用电暖器来取暖了。”乔老太太无奈地说,这几天,他们一直要求物业公司给个说法,但物业方面迟迟没有答复。对此一些居民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再不解决此事,他们将诉诸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午,记者联系到嘉诚物业公司的李先生。他解释说,他们这里自己烧气供暖,相比较成本较高。当初收住户取暖费时,也没有承诺供暖的天数。现在之所以停止供暖,是由于收取的30多万元取暖费已经用完了,因此也无法再给居民退钱了。但李先生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会把有关账目公开,给居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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