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体冻感冒引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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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7:1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2月21日讯(记者李萌博通讯员黄鲁建郑青华)美容店里没有取暖设备,消费者认为自己接受美体服务时被冻病,但店方认为事先已向消费者建议气温低,改天再来。日前,省工商局12315接到这样一起双方有争议的申诉。 李女士去年在历下区某美容院花960元办了张美容美体消费卡,今年春节期间她到该店要求做美体,由于美容院里没有暖气,空调也坏了,李女士当时就觉得非常冷。回家后,
12315工作人员受理此申诉后,立即来到该美容院了解情况,店方承认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对要求赔偿医疗费的做法感到委屈,因为当天其工作人员已提醒李女士天气太冷,她年纪大了,可改天再来,而李女士执意要做,所以造成的损失美容院不应承担责任。 对此,12315工作人员认为,美容院的取暖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无法满足消费者的正常消费需求,属于违约在先,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李女士作为消费者,在店方已明确告知其当时接受美体服务可能会冻病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做,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最后,经调解,该美容院同意补偿李女士医疗费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