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批“盐耗子”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7:15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2月21日讯(记者魏传强实习生季长亮)今天,山东省盐务局向社会通报了2005年我省非法经营食盐十大典型案例,一批“盐耗子”被绳之以法。

  这十大案例为:济南张士敬非法经营食盐案,临沂韦旭非法经营食盐案,沂水崔明军等非法经营食盐案,即墨黄克团等非法经营食盐案,寿光市袁永亮非法经营食盐案,济南市李庆锋非法经营食盐案,苍山县霍其章、付艾国非法经营食盐案,兖州市付学友非法经营
食盐案,单县张衍刚非法经营食盐并妨害公务罪案和曹县谢怀军非法经营食盐案。

  其中,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期间,济南案犯张士敬未办理经营食盐的任何手续,先后多次非法购进味精盐23.5吨,用于私自加工、销售。2003年3月23日,盐政执法人员配合民警在济南市槐荫区刘庄中街191号将上述味精盐全部查获。

  在逃四年被公安部门网上通缉的临沂市“7·30”团伙非法经营食盐案首犯韦旭于2004年10月落入法网。经查1999年12月至2000年8月期间,该犯伙同他人或单独非法经营私盐达4225.7吨,其中以工业用盐充当食盐销售1627.4吨,销售工业用盐2598.3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性质及其严重。

  据统计,2005年,全省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26800起,查没私盐11403吨(其中食盐3769吨),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11个,没收销毁加工设备31台(套),查没假出席防伪标志19096个,假包装袋94213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