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盐耗子”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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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7:1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2月21日讯(记者魏传强实习生季长亮)今天,山东省盐务局向社会通报了2005年我省非法经营食盐十大典型案例,一批“盐耗子”被绳之以法。 这十大案例为:济南张士敬非法经营食盐案,临沂韦旭非法经营食盐案,沂水崔明军等非法经营食盐案,即墨黄克团等非法经营食盐案,寿光市袁永亮非法经营食盐案,济南市李庆锋非法经营食盐案,苍山县霍其章、付艾国非法经营食盐案,兖州市付学友非法经营
其中,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期间,济南案犯张士敬未办理经营食盐的任何手续,先后多次非法购进味精盐23.5吨,用于私自加工、销售。2003年3月23日,盐政执法人员配合民警在济南市槐荫区刘庄中街191号将上述味精盐全部查获。 在逃四年被公安部门网上通缉的临沂市“7·30”团伙非法经营食盐案首犯韦旭于2004年10月落入法网。经查1999年12月至2000年8月期间,该犯伙同他人或单独非法经营私盐达4225.7吨,其中以工业用盐充当食盐销售1627.4吨,销售工业用盐2598.3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性质及其严重。 据统计,2005年,全省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26800起,查没私盐11403吨(其中食盐3769吨),端掉制假、售假窝点211个,没收销毁加工设备31台(套),查没假出席防伪标志19096个,假包装袋94213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