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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超标“百安居”赔偿住户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9:57 青年时报

   时报讯 因为新装修的房屋甲醛等有毒气体超标,前不久,杭州人何某把“百安居”告了。

  昨天,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被判决赔偿1万多元。杭州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市场部陈旭说,这是杭州百安居第一次因为类似事件被告上法庭,何某也成为百安居因装修污染被法院判决赔偿的第一人。

  2004年1月,何某准备入住名城左岸花园的房子,就找了百安居杭州分公司装修,装修材料也全是在百安居装饰建材公司买的。

  4月4日装修完工后,何某怕新装修的房子污染大,特地空置了半年左右,在当年9月中旬才入住。

  没想入住半个月左右,发现皮肤异常,且呼吸困难,到医院一看,是皮肤过敏。当年10月中旬,家人住进后,也出现皮肤过敏的现象。

  2005年5月底,何某不得不搬出该房,在外租房。期间,他与百安居就装修污染问题联系过几次,但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

  去年6月,何某请人对室内进行了空气质量检测,发现装修一年多后,室内甲醛仍超标三倍。

  何某随后将百安居告上法庭,要求装饰公司、建材公司全额退还装修款,并赔偿装修清除费、房租费、精神损失费等。而装饰公司及建材公司则认为,何某所说的侵权责任是否存在存有疑问,即使要承担侵权责任也应按照法律规定计算。

  为此,拱墅区法院委托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何某的住所进行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证明该房主卧室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限量要求。

  法院认为,本案已构成环境污染侵权,由于装饰公司使用建材公司提供的材料施工的装修行为造成了室内空气污染并进而造成对原告及其家人生命健康权的损害。装饰公司与建材公司有责任承担排除危害的法律责任,并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装饰公司和建材公司要连带赔偿何某在今年2月10日前损失的房租费、交通费、物业管理费等11392元。

  新装修的房子有毒气体超标,对住户身心造成伤害,近来来,类似纠纷呈上升趋势,而何某维权的成功也给此类纠纷的处理带来借鉴。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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