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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罪犯一审被判死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0: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三罪犯一审被判死刑(图)

  庭审现场。记者王晓光摄

  

三罪犯一审被判死刑(图)

  朱红生在法庭上痛哭悔罪。本报渭南讯(记者王晓光)震动潼关的“警察绑架杀死侄子案”,昨日一审宣判,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名罪犯死刑。

  当日一大早,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外就聚集了许多关注此案的群众。因场地有限,一些群众没能进入审判大厅,但他们久久没有散去,在门外等候审判结果。上午9时,刑事审判一庭准时开庭。渭南市人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代表和群众共200多人旁听庭审。

  本案的3名被告,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捕前分别系潼关县公安局民警、西安铁路局华山火车站职工、潼关县秦东镇政府职工,曾同在四川某武警部队服役。去年7至8月间,3人为勒索钱财,预谋绑架孙高红的堂兄之子瑞瑞(化名,6岁男童)。同年12月28日,杨永强骑着孙高红提供的摩托车,带着朱红生来到瑞瑞上学的必经路口,由朱红生将瑞瑞的母亲打倒在地,抢过瑞瑞,坐上摩托逃离现场。

  杨、朱二人将瑞瑞带到住在秦东镇的朱红生姐姐家中,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瑞瑞嘴部封住,并用绳子捆住双手。随后,杨永强窜至华阴、华县等地,电话勒索瑞瑞亲属,索要赎金200万元。孙高红则凭借自己是警察、受害人亲属的双重身份,在公安局、受害者家属处打探案件侦破进展情况,通风报信。后来见罪行败露,三人合谋撕票。在商议杀人期间,孙还向杨发出“杀”、“挖坑、深埋”等手机短信。而所发的“杀”字短信由于操作失误,竟然发给了别人。

  去年12月29日,朱红生压着瑞瑞的腿,杨永强残忍地将瑞瑞掐死,将尸体掩埋于朱红生家后山坡上的一墓穴中。案发后,警方相继将杨、朱二人抓获。今年1月2日,渭南、潼关两地警方出动数十名刑警、武警,一举将孙高红抓获,当场缴获“六四”式配枪一把。

  由于此案的特殊性,原本半个小时的法庭休庭合议时间,延长了1个多小时。最后,法庭判处3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三名罪犯眼睛紧闭,坐在椅子上,久久没有起身。他们当庭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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