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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00元不好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2:41 新闻晚报

  最近北京针对吐痰陋习出台一条新规定,在公共场所将配置“纳痰袋”,违规者无钱交罚金但要自清痰迹。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市容环卫局获悉,本市没有要求吐痰人清除痰迹的规定,但在公共场所设置的新型垃圾箱顶部设有纳痰处,无奈的是,此功能少有市民知道,而地上的痰迹却也不见减少。

  与之相反的是,“吐痰”的处罚案例和罚款金额都呈逐年下降趋势,城市管理执法
局的有关负责人说,“吐痰”的执法一直是个难题,关键在取证。

  垃圾箱顶盒损坏严重

  记者在马路上看到,很多垃圾箱顶部都设有凹槽或者顶盒,但很少发现有市民将痰吐到这里,没有随地吐痰的市民想吐到垃圾箱内,结果让很多垃圾箱的箱体粘上了痰迹。

  据环卫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很多垃圾箱在设计上装有纳痰处,在实际应用中,很多市民根本不知道此处功能,不少倒成了烟灰缸。“这个地方放烟头、放垃圾都可以,但让我们感到头痛的是,顶盒损坏严重,不是被弄的变形就是被拾破烂的挖走卖钱。”城管人员说。

  而另一方面,不少市民抱怨有时候并不是他们想随地吐痰,而是城市的公共设施太少,垃圾箱、痰盂、便民休息座椅,想扔的时候没有,想吐的时候没有,想坐的时候没有,忽视公共设施投入,单靠加大处罚力度的做法效果当然不好。

  罚款金额逐年下降

  上海自2003年4月份出台吐痰罚款新标准,从原来的最高50元修改为最高200元。在新标准出台的头几个月成为处罚力度最集中的阶段。记者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在2003年的4月25日到5月5日期间,全市的10个中心城区共处罚案例约1000件,处罚金额约55000元,其中有17人因吐痰被罚200元。

  “从我们的统计来看,2003年成了对吐痰罚款最多的一年,之后逐年减少,相关的案例也逐年下降,这并不是说现在市民改掉了吐痰的陋习,而是对‘吐痰’行为取证难,执法难。很多时候我们都以劝说教育为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徐汇城管大队拿到了这么一组数据:2003年4月到6月,对“吐痰”、“便溺”行为共处罚589起案例,处罚金额3.269万元,2003年9月到12月,处罚案例162起,处罚金额8830元;2004年处罚案例172起,处罚金额7320元;2005年处罚案例83起,处罚金额2550元。

  对执法能力是考验

  “‘非典’时期出台了这一措施,从根本上说,应该将‘治痰行动’视为改变市民陋习的一个契机,这对公众来说是一个挑战,对城市管理部门来说更是对其行政能力的一个考验。”市市容环卫局的有关负责人说。

  “‘非典’时期相对来说对吐痰、便溺等行为处罚力度比较大,罚款也多,在这一非常时期,我们的执法行为容易得到市民的认同和拥护。但现在,如果对一个吐痰的市民进行罚款,市民很难接受。除了取证难,市民的不配合也是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的难题。”徐汇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说。

  每天都要清理大量痰迹的市容环卫局的工作人员说,“非典”时期随地吐痰的人的确少了很多,但过了那个特殊时期,又是老样子,特别在一些等红灯的路口,痰迹更是随处可见。

  本市1984年制定并实施吐痰罚款标准以来,对吐痰罚款的最高标准做过几次调整,从0.2元“涨”到了如今的200元,其中两次大调都与防止疾病传播有关,一次是1988年正逢上海甲肝流行,对吐痰的罚款从0.2元变为10元,另外一次就是“非典”时期上调为200元。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有关负责人说:“市民应该改掉‘随地吐痰’这一陋习,不要等到当疾病蔓延时才来注意,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应该是每个市民每天应该关注的事情。”作者:□晚报记者 孟录燕 制图邬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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