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湖北恩施出租车换车起风波 维权之路太蹉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3:29 楚天广播电台《事事关心》

  同一款车型的出租车,有的出租车公司却以高出市场2到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司机赚取高额差价;同是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费用,有的出租车公司却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超标准收费。近日,恩施市200多名出租车司机联名给编辑部写信投诉,反映当地数家出租车公司存在经营不规范行为,致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2月14日,记者闻讯立即驱车赶往恩施市调查采访。

  已年过半百的王志强(化名)是恩施市齐兴出租车公司一名出租车司机,开出租5年,相对于1998年才起步的恩施市出租汽车行业来说,王师傅算得上是早期的从业者之一了。但自从去年5月份公司开始更换新车起,一家人平静的生活从此起了波澜,他的命运也随之发生改变。起因是更换一台车价为8.5万元的1、4升两厢富康轿车,车型为DC7160AXC,公司卖给他却要12万多。巨额车款实在让他无力承受,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好选择将车卖掉,重新变成一名下岗者,一家人的生计从此没有了着落。他对记者说,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就靠这台出租车,这台车还有一年的经营权,现实的情况却逼得他非要把车卖掉。但他对这个行业仍充满了眷恋,此时他的眼中充满了期盼的眼光。

  卖掉车就等于卖掉了自己的饭碗,谁能不心疼啊!可面对公司咄咄逼人的气势,司机们又该做如何的抉择?据司机们介绍,有的出租车公司在更换新车时,规定只能购买由公司售出的新车,一律不准私人购车。一旦的哥、的姐与公司为此发生了矛盾,公司借此不给车主提供车辆二级维护、等级评定、车辆年检等相关手续,甚至连税费都无处缴纳,即使买了车也不能跑出租。该市兴阶出租车公司车主韩小东(化名)说,同一款车型,出租车公司与市场的售价为什么相差这么大?他自己私下也到市场去打听了一下同型号富康轿车的首价,发现公司卖给他的要贵几万元。他向公司提出能否自己购买新车,但公司坚决不同意,强制他非要买公司的车。

  尽管对巨额差价非常不满,但为了保住饭碗,韩师傅最终还是选择高价换车。换车的钱,他是四处找亲戚朋友借的;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将钱还清,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可有着与韩师傅同样遭遇的司机又何止他一个?据记者了解,恩施市现有出租汽车500台,分别挂靠在昌发、齐兴、明德、宏昌、兴阶等五家出租车公司。这次更换新车,五个公司更换的车价各不相同,最低的有10万多元,最高的则达到17万元。高额的车价已让该面临换车的司机苦不堪言。为此,他们一次又一次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走上了漫长而又艰辛的维权路,但收效甚微。

  2月15日下午,恩施市道路运输管理所黄毅副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司机反映高价换车的问题,在恩施市出租车行业确实存在,但要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哪个一部门的事情,必须几个部门联手进行整治。当记者问,目前恩施出租车行业是否存在高价换车的现象?他回答说这个问题确实存在,造成司机换不起车。

  据了解,针对司机们反映的问题,恩施自治州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纷纷作出批示。记者在2005年8月3日第4号“恩施政务督察专报”看到,去年7月18日恩施市政府召集交通、物价、公安、税务、信访、工商等部门对出租车汽车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核查,调查报告认为该市五家出租汽车公司出售车辆时均存在将购车费用和公司利润一并转移给车主的现象,其实质是出租汽车公司利用经营权硬性指标要求车主购买其公司销售的新车,从中牟利,并迅速制定包括制定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理顺收费管理秩序、坚决清退不合理收费等一系列整改措施。

  然而时至今日,司机们反映高价换车的问题仍然存在。2月16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恩施市齐兴出租车公司总经理董远琪。他说,换车价格是经过市场分析测算出来的,如果哪个司机觉得高了,完全可以另外选择一家出租车公司。现在他们搞不清楚到底是哪个司机向上面写联名信的,如果落实到人,有一台车就收一台,有多少就收多少。

  在联名信中,也有司机向记者反映有些出租车公司存在乱收费的问题。该市昌发出租车公司一位名叫张小刚(化名)的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2004年10月省人民政府第96号文件已明确列出了恩施市“出租车公司管理费每年2400元”,出租汽车公司据此将管理费同意调到200元一个月。但在执行过程当中,昌发公司还是多收了司机173元。

  对此,昌发出租车公司董事陈建明认为,目前该公司采取了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挂靠经营,一种是租赁经营。两种经营模式在产权性质、出资方式和公司承担的安全风险上各有区别。在收费标准上,租赁经营模式理应高于挂靠模式。多收司机的100多元管理费并不属于高收费。

  针对这一问题,恩施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官兵认为,目前还没有哪个文件明确规定租赁承包的收费标准,造成目前制定明白缴费卡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据悉,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早在去年6月1日恩施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交通局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曾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更换车辆和更换新车必须由车主自愿向所在出租汽车公司书面申请,并签定协议,车辆可由私人购买,也可由公司购买。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有些公司仍强行规定司机只能购买公司出售的新车,我们不禁要问:政府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为什么就难以解码?企业在追求高额利润时能否考虑一下的哥、的姐的切身利益?(记者 宇杰、宁寒)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