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压住行人腿 交警提醒:贸然施救不一定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9:12 青岛新闻网 | |||||||||
本报热线2月20日讯(记者 姜涛 张秀梅)一男子骑摩托车在路口处与汽车相撞,左腿被压在汽车车轮下,热心的市民要抬车救人,却被有经验的交警挡下。120急救人员表示,现场施救一定要注意方法,不可贸然行事。 今天10:00许,在张店区西五路市府三宿舍门口,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与一辆轿车相撞,男子的左腿被压在了汽车轮下。
“小伙子你没事吧?”有群众问,“看样子压得不轻啊!”小伙子痛苦地摇摇头。 “咱们把车抬起来,把他的腿抽出来吧!”有群众提出建议。“好,一直这样压着也不是办法啊。”正当大家准备抬车救人时,交警赶到了现场。 “不能抬!”一名交警急忙把大家叫住,“这样抬车很危险,很容易误伤了他的骨头。”交警随后拨打了120。 5分钟后,急救车赶到现场,医务人员在查看了伤者的腿和车轮的方向后,只轻轻转动了方向盘,就将伤者的腿从车下抽了出来。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发生事故后,只要没有危及伤者生命安全,广大群众切莫贸然抢救被卡伤员。“比如抬车救人,一旦群众抬错了方向,会使伤者已经受伤的腿再次受创,从而给伤者带来更大的痛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