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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鼓楼广场放风筝最高罚三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1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赵丽莉 薛昆)记者昨日从西安市莲湖区综合执法局获悉,从现在起,将对钟鼓楼广场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在该区域放风筝,违者将按《西安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1000—3000元。

  钟鼓楼广场地处西安市繁华商业、旅游区,人流量大,中外游客多。周边高楼林立,放飞的风筝很容易挂落在附近的建筑物、电线、树枝上,形成安全隐患;同时也有碍市容
景观,损坏古城西安的形象。按照有关规定,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是禁止被占用并摆摊设点的。如果在上述地点有流动商贩非法占道经营,有关部门将对其经营工具、物品予以没收,对屡纠屡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对此,莲湖区执法局表示,近期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采取强硬措施,对非法占用钟鼓楼广场的经营户,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个,处罚一个,对拒不接受处罚的,暂扣经营商品;对拒绝暂扣的,通过强制手段实施暂扣。对特别顽固甚至暴力抗法的,依法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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