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穿警服上街溜达究其原因只为扎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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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1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王明 李曌 记者 王昭玮 实习记者 贾军)借来警服、摘掉警衔、警号,两个无业游民假扮民警在街上大摇大摆溜达,目的竟是为了扎势。昨天,俩扎势假民警被真警察抓了个正着。 2月22日下午5:40,西安市特警一大队民警巡逻至西安市马厂子时,突然发现两名长发男子身穿警服闲转,但却没有配戴警衔及警号,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下车询问,这两名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人民警察法》中第7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民警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变造或着擅自拆除,不得赠送、转借给非民警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