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伊利酸奶两次计价被指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20 新京报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称该产品并非由其代理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昨日,周先生状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欺诈案在丰台法院开庭。由于控辩双方在诉讼主体问题上存在争议,案件只审理了20分钟,便告休庭。

  包装角落标明计价“扫两次”

  周先生诉称,去年12月9日,他在易初莲花六里桥店购买了两袋伊利酸奶礼品装(其中包括8盒小酸奶),标签价格是5.6元。可是结账后周先生发现超市收取了四袋的价钱。经询问,收银员指着酸奶包装侧面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白纸条说,因为标签只标明了4小盒酸奶的价钱,因此厂家注明计价时要“扫两次”,超市没有差错。周先生在起诉书中说,当时包装盒上的字样,非常潦草,除收银员外,现场20多名顾客无一能识出。

  被告超市缺席庭审

  事后,周先生多次找到超市和厂家要求退款,但一直没有结果。周先生认为易初莲花六里桥店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商品销售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元,并更换同等数量的酸奶。

  在昨天的庭审中,周先生聘请的律师表示,易初莲花和伊利北京分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周先生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违反了国家明码标价的规定。而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因无权代表六里桥店应诉,法院按照易初莲花六里桥店缺席进行审理。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的代理人在对周先生提供的酸奶进行仔细查看后表示,周先生购买的酸奶是由伊利集团下属企业北京乳品厂制造的,而且也不是由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代理,因此北京分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