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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被夹双手店家赔5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25 新京报

  工商人员指出,餐馆木椅松动是直接原因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 通讯员 李艳 马颖洁)在拉面馆用餐,不想因座椅面活动,手被严重压伤。20日,在顺义牛栏山工商所调解下,餐馆最终赔偿了550元。

  前几天,消费者王女士和家人到牛栏山一家拉面馆用餐,因觉得自己坐的椅子离桌
子有点远,就顺手把椅子往前拉了拉。谁知刚一坐下,双手被压在了椅子面和椅子架中间的夹缝中,顿时红肿起来,皮下出血,不能弯曲。餐馆老板认为,消费者的手是自己压伤的,与己无关,拒不赔偿。

  顺义牛栏山工商所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进行调查,发现王女士所坐的木椅面已经活动,没有及时维修,是导致双手被压伤的直接原因。工商人员指出,按消法规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这家拉面馆最终同意支付消费者医疗费和误工损失共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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