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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5块6,却收双倍钱 超市价签“扫两次”被告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明明标价5.6元,交钱时却“扫两次”,被收了11.2元,顾客周先生在超市买酸奶时遇此怪事。后经询问才知道,原来酸奶的包装上写着“扫两次”。于是,周先生将易初莲花六里桥店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89元并更换同等数量的酸奶。昨天,此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周先生介绍,2005年12月9日下午,他在易初莲花六里桥店购物,发现奶制
品货架上有伊利酸奶礼品装(一个食品袋内有8小杯酸奶加一个小勺)的醒目广告价签,标价为5.6元,他便拿了两袋。但结账后,他却发现两袋伊利酸奶礼品装竟被收了四袋的钱。周先生立即向收银员反映,收银员指着袋子侧面一个隐蔽的地方让他看,上面用圆珠笔写着小字“扫两次”,收款员说这是按伊利北京分公司的要求扫两次的。

  “这很明显就是一种欺诈!”周先生称他曾多次找二被告要求退钱,可对方总推来推去就是不解决。无奈之下,他被逼上法庭,同时还向市发改委举报易初莲花涉嫌价格欺诈。

  伊利北京分公司在法庭上则辩解,该酸奶不是他们代理的产品,酸奶包装上写的制造商是伊利北京乳品厂,而不是北京分公司。该乳品厂是伊利集团的下属企业,可其产品并不是由北京分公司代理销售,因此他们不应该对此负责。

  同时被告上法庭的易初莲花六里桥店不知何故没有出庭,来的却是易初莲花公司的代理人,法官当庭表示公司不能代替分店主体,决定对其进行缺席审理。半小时后,法庭认为伊利北京分公司可能存在主体争议,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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