泔水油去向 每天要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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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5:3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琳张延龙)昨日,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发出通知,明确要求餐馆处理泔水油必须与专门的收购单位签订合同,专人每天记录泔水油的去向并长期保存备查,以防泔水油流向小餐馆、小摊点,并欢迎市民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9—85533396。 记者近期跟随执法检查发现,西安一些餐饮单位在处理泔水油时存在诸多猫腻,有的将泔水进行分离加工,有回收再利用之嫌;有的说不清楚泔水油的去向、回收者的身份、
就此,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泔水油收集处理情况台账,专人记录每天产生泔水油的数量、去向、处理时间、收购人的单位、姓名、地址、电话等,并长期保存备查;必须与收购单位签订合同,泔水油只能销售给专门的加工和收购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和收购泔水油的单位,不得将泔水油加工后再作为食用油重新使用或销售。该所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部门严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泔水油流向,从源头堵住泔水油再上市民餐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