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伤自己贻害他人 违规放鞭酿祸不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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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8:28 汉网 | |||||||||
编者按:今年春节期间,三镇违规放鞭现象激增,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放鞭无论是“禁”是“限”,都有一个守规则的问题,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本报今起利用“讲公德倡文明”专栏,刊发记者采写的系列报道,希望藉此引导市民更自觉地认识遵守公共道德和城市管理原则的必要性。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实习生陈波通讯员李青松)“违规放鞭太危险了。”武
大年初一下午,21岁的张小姐与男朋友一起,手拿“彩珠筒”在武昌江滩燃放。由于“彩珠筒”质量不过关,燃放接近尾声时,突然哑火。张小姐以为放完了,拿着空壳“彩珠筒”和男朋友逗着玩。 突然一声巨响,“彩珠筒”在张小姐手上爆炸了。“我吓得脸色苍白,右手也被震麻了,幸好当时带着皮手套,否则后果无法想像。”张小姐说,等她反应过来时,发现手套已被烧焦了。 市公安局治安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违规放鞭被炸伤的案例每年都有,今年春节违放现象抬头,伤人案比前几年大幅增加,有近30起。 张小姐还算幸运,没受到什么伤害。5年前小子豪(化名)则惨遭违规放鞭之害。 2001年大年初四,9岁的小子豪和一群小朋友在某局大院玩耍。这时,楼上扔下来一颗手榴弹大小的爆竹。小子豪好奇,连忙上前捡了起来,刚拿到手上,爆竹便发生爆炸,子豪当时就被炸昏,紧急送到医院。 经医生诊断,小子豪右手掌心残损,手指离断,右手腕以下部分除小指外需全部切除;左手掌多处粉碎性骨折。有关部门鉴定为:“重伤,右手三级伤残”。 时至今日,小子豪的生活、学习都有诸多不便。他的父母昨日谈起此事,泪流满面:“违规放鞭的人真该好好反省反省了。” 记者点评:春节放鞭,原本为图热闹。但偷偷购买一些质量不过关或火力过强的烟花爆竹,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稍有不慎就会惹祸,给喜庆的节日布上阴影。一句话,图一时之快而违规放鞭,伤了自己,不值,伤了别人,不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