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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做广告其行为不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8:41 宁夏日报

  

电子烟做广告其行为不违法

  裴艳文/图

  本报讯 昨日记者在银川市新华东街的一家商业广场看到,广场外的招牌上有一个电子烟的广告,广告上还美言该产品是“宁夏烟民的福音”。依据《广告法》有关规定,烟草
企业不得对其产品做广告。记者随后致电商城工商所有关人士咨询,工商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广告并不违反《广告法》,因为《广告法》只禁止烟草做广告,而电子烟并不属于烟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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