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农民合同工老无所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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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基层辛劳二十年 老有所养成难题 李昌余、杨家民、陈昌鉴、张兴和等15人,原是汉阴县电力局下属各乡镇电管站的合同制电管工人。从2002年开始,县电力局以体制改革为由辞退年满50岁的合同工,这15人
据陈昌鉴讲,他们是在1987年被录用为乡镇合同电工的,刚工作时月薪一二百元,解聘时也才三四百元,而正式职工工资每月都在1000元以上。虽然待遇上差距很大,但他们仍然兢兢业业地工作在农村基层电管战线上。 被辞退后,老陈他们吃惊地发现,县电力局仅仅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折合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对他们进行了经济补偿,而没有养老金。据了解,这些合同工退职后的生活大都捉襟见肘、难以为继。 县电力局逐年计提养老基金 汉阴县电力局前任会计李昌余介绍,1992年,他是第一批到省上参加“核算提取离退休人员费用及支付养老保险金工作”培训的电力系统财务人员。当时规定,离退基金及养老金按标准工资总额的13%提留。 在一份1997年8月的县农电局会计清册上,当年农民合同工离退基金及养老保险金一栏注明余额为45949.13元,监交人为局长胡正保,印证了李昌余的说法。 电力局长称要等待上级批复 陈昌鉴等人认为,既然汉阴电力局已经从自己的工资中提取了养老基金,他们就应该拿到养老金。为此,他们从2002年开始,多次找到县电力局,但都没有结果。 汉阴电力局胡正保局长对记者说,针对这个问题,局里曾向省公司作过反映,但是运作要有个过程,存在很多政策问题需要由上级研究决定,县局不能超越权限去实施。胡局长承认养老保险金的确提取了。 据记者了解,省政府1995年发布了《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企业招用的农民工,一律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99年,省农电管理局也发文要求,对乡镇电工实行人身保险,并参照合同制职工的管理办法提取养老退休金,做到老有所养。记者刘宁 | |||||||||